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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担保的规定有哪些

时间:2023-04-29 11:46:37


【资料图】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 3、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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